5月28日,山东招远全能神邪教杀人案震惊全国。6名全能神邪教组织成员在众目睽睽之下,将一名拒绝提供电话号码的女子殴打致死。在看守所中,面对记者“你害怕法律吗?”的提问,犯罪嫌疑人张立东平静地说:“我不怕法律,我信神”。当问他“你心情怎么样,你感觉怎么样?”时,他回答道:“感觉很好。”
将一个素昧平生的女子残忍杀害,竟然“感觉很好”!全能神邪教组织成员何以如此狂妄?
一、歪理邪说让邪教信徒失去法制观念
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发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并非“宗教”。但对深陷其中的痴迷者而言,他们对自己的“宗教”身份坚信不疑。另一方面,邪教所谓的“教义”荒诞粗鄙,胡拼乱凑,但“进天国”、“得永生”、“上层次”、“末日避祸”等虚幻的许诺还是极具蛊惑性与欺骗力。一旦“入心”,即迷罔颠狂,至死不悟。
全能神邪教组织异化基督教教义,编造了诸如《东方发出的闪电》、《话在肉身显现》、《羔羊展开的书卷》、《神隐秘的作工》等宣传品。声称其教主“女基督”为上帝“二次道成肉身”,即第一次为男性,名耶稣,是救赎人类;第二次为女性,名“闪电”,或称“女基督”、“实际神”,是征服人心,拯救人类,战胜撒旦,带领人类进入“新天新地”。它还宣称《圣经·旧约》代表了耶和华统治的“律法时代”,《新约》代表了耶稣统治的“恩典时代”,如今二者已经过去,现在是“全能神”掌权的“国度时代”;凡不信、抵制、脱教,甚至对“女基督”不恭者,都被视为“邪灵”、“恶魔”,将遭“闪电”击杀。
在招远邪教杀人案中,张立冬攻击被害人时,就诅咒她是“恶魔”、“邪灵”,必欲置之死地。记者问他:“为什么这么说?”张立冬称是“因为‘长子’说了,她就是‘恶魔’,就是‘邪灵’。”这里的“长子”指他的大女儿张帆。
全能神把人划分成五类,即“众长子”、“众子”、“众子民”、“效力者”及“灭亡的”。据其宣传品所言,(1)“众长子”从神而来,是被“女基督”的“话”征服和成全的人,非“受造物”,是“在创世以先就从神生了”。他们与“神”性情相同,有审判、刑罚和诅咒能力,在“国度时代”与“女基督”一同作王,审判列国。(2)“众子”是听到“女基督”的“话”后皈信“女基督”的罪人,他们已经达到“十条标准”,如清洁的悟性、敏锐的良知、绝对顺服,并深深地爱神等。这些人被认为是“女基督”忠实的仆人。(3)“子民”,即听了“女基督”的“话”而悔改的人,正在追求达到“十条标准”,接受考验。(4)“效力者”,是撒旦差来为“女基督”效力的人,其本质不会改变,不能作为“女基督”的得力助手,也不圣洁。他们或是从前不信耶稣,现在接受“女基督”的人;或是其家属等。(5)“灭亡的”,是所有拒绝加入全能神组织的人。
张帆9年前加入全能神邪教组织,属于“长子”,而张立冬则是一名普通信徒。全能神邪教组织要求下级绝对服从上级,其宣传品《神隐秘的作工》中称:“在众子、众子民中,谁若讥笑长子中的一个,我必用重刑对待,因我的长子代表我自己,对他所作的,也是对我所作的,这是我的行政中最厉害的一条,众子、众子民谁若触犯,我叫我的长子按着他的意思实行我的公义。”“长子”是从“神”而来,有“审判、刑罚和诅咒的能力”,所以,张帆的“话”就等于下达了被害人的死刑。
此外,全能神还鼓吹信徒脱离家庭、父母、妻子、丈夫、子女,以便“进入灵界”,其宣传品《你听见神的声音了吗?》中称:“当为教会的工作着想,当放下自己肉体的前途,对自己家庭的事应该当机立断,应全心全人投入神的工作之中,应该以神的工作为主,以自己的生活为次,这才是圣徒该具备的体统。”受此蛊惑,一些痴迷信徒离家出走,自觉担负起“传福音”的职责,甚至六亲不认,家破人亡。2009年4月14日,河南登封全能神信徒高某劝说妻子入教遭拒后欲离家出走,妻子阻拦并报警。高某从厨房拿出菜刀,向其头部猛砍,被躲过。高某后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2011年1月10日,河南省兰考县考谷营乡全能神信徒李桂荣认为自己两个月大的女儿影响了她为全能神“做工”,处处“纠缠她”,是“小鬼”,趁女儿熟睡之际,残忍地用剪刀剪断了女儿的喉咙。
清代黄育?在《破邪详辩》一书中指出:“邪经为邪教根源”,“谋逆之原由于聚众;聚众之原由于邪经”。①“邪经”如病毒一般,在聚众过程中传播感染,使之丧失理智,漠视法制,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不将邪经中语详为辩驳,民既不知邪经之非,自不知邪教之非。虽尽法惩治而陷溺已深,极难挽救。”② 揭露邪经之虚伪、邪术之危害,是预防与挽救邪教信徒的基础性工作。
二、封闭的组织体系助长了部分信徒虚幻的狂妄意识
“全能神”邪教组织所谓的“女基督”本名杨向彬,山西大同人,据称因高考落榜受刺激而产生精神障碍,信基督教后屡称自己被圣灵“感动”,在信众中有一定影响。上世纪90年代初,因“永源教会”被取缔,赵维山流窜河南,与在当地“作工”的杨某相识,见后者有利用价值,遂谎称她是“独一真神”、“全能神”、“女基督”,自己则是“圣灵使用的人”,是“全能神”的“大祭司”。不过,赵维山才是全能神邪教组织的“实际神”,独揽行政事务,杨某不过是个傀儡而已。
2000年9月,赵维山出逃美国,后在纽约组建“全能神”总部,以遥控指挥境内外信众的破坏活动。据相关报道,他在纽约组建了相互制约的“监察组”,由7人组成。目前行政指挥系统已调整为6级,监察组、牧区(目前全国分为8大牧区)、区(地市)、小区(县、城市区)、教会(乡镇)、小组。可以说,全能神邪教组织的“触须”已经延伸到全国许多省区的最基层。
赵维山是这个金字塔上的最高“统帅”,具有“教皇”般的地位和权威。
从省级“领导”开始,每层都设有一线、二线、三线、四线人员:一线主持工作,二线见证,三线摸底、铺路,四线接待服事。全能神邪教组织还在全国各地设有“联络站”(接待点)及特殊的“训练基地”(训练窝点,专供软禁人、“审判”人、洗脑所用)。据称每层领导身边专门配备一至两名打手,以保护“领导”安全;或是惩治违反“行政”或被认为“该受咒诅”的信徒。
以上是全能神的“行政指挥系统”,此外它还有“传福音系统”(负责摸底排查和发展成员);“后勤保障系统”(负责印制、传递、分发邪教书籍及宣传品);“联络系统”(负责对外联络邪教人员,传递指令)等组织。
此外,为了保证信徒外出“作工”(“传福音”)的安全,全能神邪教组织还设有“接待家庭”。据称,能够成为“接待家庭”被认为是“全能神降福”,极为“荣耀”,其成员必须全家信教。这种畸形心态无疑增加了该类案件的侦查难度。另一方面,由于有了安全、可靠的“中转站”,“全能神”邪教组织各级头目不仅可以招摇撞骗,流窜各地,而且气焰嚣张,极为猖獗。各地从事接待工作的信徒,颇多地痞流氓,他们为霸一方,呼朋唤友,碍于其淫威,周围群众敢怒不敢言;除非切身利益受到直接损害,一般不愿主动举报,这反过来助长了全能神邪教组织成员的暴虐与猖狂。
2012年12月11日,一群全能神邪教组织信徒在河南省兰考县张君墓镇林河寨村公然传教,当地村镇干部赶来劝阻,反遭殴打。2012年12月9日,警方在河南省虞城县店集乡沈庄村南地处理一起全能神邪教组织集会时,被信徒群殴,多名民警被打伤。3天后,200多名全能神信徒堵住河南省永城市公安局的大门,要求公安机关释放在押全能神邪教组织成员。
三、带有黑社会色彩的“传福音”手段造成部分群众的心理恐慌
全能神邪教组织打着“传福音”的幌子,千方百计拉拢群众,扩大影响。其出版物《关于传福音工作的原则》中称:“如知情人带路、拉关系、交朋友、爱心感化、建立感情、软磨硬泡等行之有效的方法要坚持长期使用,到必要时还得会用绝招。为使人得到拯救,必须不择手段。”
全能神邪教组织的“传福音”手段既有“软”的一手,如小恩小惠,虚情假意,也有软硬兼施的一套,“如利用女色、下春药等方式诱迫对方就范,否则就恶意中伤,搞臭对方。”② 更有残忍、血腥的一面,如要求信众入教前写“保证书”,发“毒誓”,称“不信教,天打雷劈”;“一天不跟人传教,就不得好死”等,给信徒制造强烈的心理恐惧效应;另一方面,要求信徒绝对听从“女基督”的话,否则必将遭到“神”严厉惩罚。《话在肉身显现》中称:“为我效完力的人,要老老实实地退去,不得吵吵闹闹,小心我收拾你。……因着时代的转移,我的工作步伐也大不相同,因着工作的需要,我需要的人也不同,该舍的就舍,该砍的就砍,该杀的就杀,该留下的必须留下,这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趋势,谁也改变不了,必须按着我的来。……我的话就是权柄,谁改动谁就触犯刑罚,必遭我击杀,严重的断送自己的性命。”
全能神设有专门的“护法队”,对不愿入教或意图脱教者进行人身攻击与伤害,甚至“明目张胆地去家中或通过办班等名义绑架某些传道人,对他们长期软禁,进行洗脑,其中‘广州市大马站的绑架事件’、震惊中外的2002年‘4·16(中华)福音团契34位领袖绑架事件’等最为突出。至于采用烧房、投毒,打伤打残甚至杀人以惩戒那些脱教者或不从者的事件更是触目惊心。”① 这些带有黑社会性质的传教手段既让全能神邪教组织成员如履薄冰,服服贴贴,也给周围群众造成心理恐慌,唯恐避之不及。
1998年10月30日至11月10日的十几天中,全能神邪教组织成员在河南唐河、社旗等县四出活动,打断人腿,扎伤人脸,致伤9人,其中2人被割掉右耳朵。当地人心惶惶,甚至不敢单独出门。2010年期间,河南一名小学生在放学途中失踪,后被发现死于一柴垛处,脚心印有闪电标志。经公安机关调查,遇害儿童的父母曾是全能神邪教组织成员,后反悔,意图脱教,杀害这名小学生就是全能神邪教组织对其“退教”的惩罚。
2011年11月,安徽省霍邱县农民卢庆菊想从全能神邪教组织中退出,她的介绍人威胁道:“你要是不干了,神一定会惩罚你的,灭了你和你的家人,包括你的孙子!”卢庆菊极为恐惧,为不牵累家人,投水自尽。
以恐吓或威胁使用恐吓手段胁迫信徒充分暴露了全能神邪教组织反人类、反社会的一面,“能进不能出”也表明它绝非一般意义的宗教团体,因为后者强调信仰自由,改宗、退教完全出于个人意愿,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进行干涉。
四、国际反华势力的支持助长了邪教首领对抗国家治理的欲望
1997年,赵维山因从事邪教活动被抓,劳教3年。2000年5月,他伪造证件,化名“许文山”,携杨向彬等人潜逃东京,于当年9月辗转到了美国。2001年6月,他以“中国家庭教会东方闪电派”的名义申请政治避难,并提交“永久居留”申请。在某些反华团体的支持下,获得批准。之后,他纠集一批人,建立了“全能神”纽约总部。一方面遥控指挥国内痴迷信徒继续进行破坏活动;另一方面,也在一些国家与地区的华人社团中招摇撞骗,发展成员。因香港、台湾、韩国与大陆人员往来密切,经济交流频繁,遂成为它优先渗透的区域。
2012年12月,香港街头开始出现带有“东方闪电”和“全能神”字样的宣传摊点。2013年,赵维山斥资千万元,在香港中英文报纸上刊登广告,并买下街头摊位,向行人派发“全能神”宣传资料,据有关资料,在葵青、屯门、元朗、太和、上水、彩虹等地均发现全能神邪教信徒的活动踪迹,估计有2000余名成员。2013年1月,台湾销量最大报纸之一《自由时报》首次出现“全能神”宣传广告。据称,全能神邪教组织在台湾一年的广告投入就超过一亿新台币(2000万人民币以上)。② 招远血案发生后,台湾基督教界也曾呼吁两岸共同打击“全能神”。另据报道,全能神邪教组织在韩国的分支位于首尔市九老区,在华人密集的大林洞和加里峰洞等地传教。2013年韩国的《东亚日报》也载有其宣传广告。
西方国家一般称“邪教”为“破坏性膜拜团体”(destructive cult),由于界定标准不同、宽严尺度有异,给“邪教”组织与成员逃避打击留下了许多伸缩空间。“日本律师联合会1999年曾发表《欧美国家邪教对策实况调查报告》称,在重视‘信教自由’的美国,不仅政府和议会没有就邪教问题采取特别的措施,相反,从事邪教问题研究的团体却往往被邪教组织以‘损毁名誉’之类的罪名告到法庭。美国最大的邪教受害者救援团体,曾因支持脱离邪教的人而被法院判为‘侵害市民权’,这个团体由于被罚巨额赔偿而破产。”①“正”不压“邪”,必然让邪教组织得寸进尺,愈加嚣张。
“全能神”等邪教组织在美国得以生存、发展,既与美国推崇的所谓“宗教自由”政策有关,也是它借“宗教自由”之名干涉中国内政的必然结果。早在2000年,美国国务院《国别人权状况》“中国部分”就借我处理“全范围教会”邪教组织对我施压。近年来,中国也一直是美国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的“特别关注国家”,如《2013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称中国政府2012年加强了对宗教活动的“打压”,强制“关闭”非法聚会场所等。应该说,指责我国政府“限制”宗教活动既有“作秀”成分,也是遏制之举。西方国家将“全能神”、“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豢养起来,提供“道义”与资金援助,发挥这些具有华裔背景社会团体的“余热”,“以华制华”,贼喊捉贼,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反过来说,由于有西方国家的撑腰与怂恿,全能神等邪教组织不仅“感恩戴德”,投桃报李,死心塌地充当欧美国家制衡中国的马前卒,而且挟洋自重,狐假虎威,甚至恶人先告状,倒打一耙,引进国际黑手向中国政府施压。
正是因为有这种国际政治背景,我们就可以理解全能神邪教组织强烈的反华冲动与行径了。《东方发出的闪电》称:“当今的中国是一个没落的大家庭,受大红龙支配,大红龙是《圣经》中所说的魔鬼,中国人就是大红龙的子孙,末日将到,得救的没有几个人,都在诅咒之列,终有一天上帝要征服中国。所有子民和众子要在神的率领下,在大红龙的国家与恶魔大红龙展开决战,将大红龙消灭,不让它继续败坏人类。今年(1998年)收复大红龙,明年底收复全世界。”煽动信徒要在“神”的率领下“将大红龙灭绝,建立全能神统治的国度”,其政治用心昭然如揭,其嚣张气焰无以复加。
五、全能神欺骗信众的主要手段
给信徒“洗脑”是所有邪教组织的惯用伎俩。全能神邪教组织堪称这方面的“集大成者”,其主要手段包括:
(一)“欺骗”。它披上基督教外衣,打着“传福音”的幌子,利用农村弱势群体(女性、文化低、年老等)在生理、心理、经济或社会等方面困难,以“祷告治病”、“信教得福”、“消灾避祸”、“花钱买平安”等谎言拉人入教。
为增强欺骗效果,全能神邪教组织还惯用一些“骗术”。如用荧光粉在石块上写字,称之为“石头显字”;把石头和荧光棒用白布包裹起来,夜晚发光,称为“神显灵”。对于生活于封闭、贫困地区的中老年人来说,这些粗陋的骗术甚至比苦口婆心的宣教更加有效。
(二)“灌输”。信徒入教后,要通过读经书、听录音、看光盘等途径向他们灌输邪教思想,全能神邪教组织《神隐秘的工作》宣传品中称:“一切应听命于被圣灵使用的人,违背一点也不行。……不要分析对错,或对或错都与你无关,你只管顺服就是了。”在这一过程中,全能神的真面目逐渐显露,它不仅诋毁正常的伦理道德,导致家庭不和,夫妻反目,还篡改基督教教义,攻击正统教会,如《话在肉身显现》中称:“在宗教的传统观念里你们接受得太深了,你们中毒太深了。所以,对这事你们也是中了流毒的,因为三而一的神根本不存在,也就是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神根本不存在,这都是人的传统观念,是人的错谬的认识法。”“破正”是为了“立邪”。神化教主,精神控制是邪教的共同特征,只有泯灭自我,掏空灵魂,才能唯“全能神”马首是瞻,成为“神”最可靠的“仆人”。
(三)“恐吓”。如上文所述,信徒被拉入教时,要写保证书、发毒誓;入教后,必须绝对听从“女基督”的话,否则必遭“神”的惩罚。在招远邪教杀人案中,张帆曾说自己母亲是“恶灵之王”,称若见她面,会“杀了她”;如果现在做不到,“等我离开这个身体,上天之后,我还是会杀了她。”她甚至还称自己以前认识的其他全能神信徒也是“邪灵”,只有自己与父亲、弟弟、妹妹等人才是真正的“全能神”信徒,其偏执、愚妄到了难以理喻的程度,人格扭曲,良知泯灭,彻底失去辨别善恶是非的能力。
从中外历史上看,社会转型期往往是邪教的高发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的产生与发展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当前部分群众在社会转型期间的迷茫与失措。1999年6月,任继愈先生在《不仅要脱贫,而且要脱愚——谈科学无神论宣传的必要性和意义》文章中深刻地指出:“当前国际上重大事变提醒我们,不仅落后要挨打,愚昧也要挨打;在愚昧的基础上,也无法摆脱贫困和落后。”① 全能神邪教组织在部分地区久治不绝,甚至猖狂肆虐,与当地经济的贫困与文化的贫瘠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②“村里没魂,鬼才上身”,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固然是抵御邪教滋生的物资保障,但如果没有现代文明“对冲”封建迷信,农村空巢老人的精神需要得不到满足,经过一场轰轰烈烈的反击邪教“风暴”后,全能神等邪教组织可能换上一副新“马甲”,将来再次张开獠牙,撕裂刚刚愈合的伤口。因此,防范与打击邪教犯罪,要坚持“脱贫”与“脱愚”并行,在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同时,培育健康积极的现代文明,完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这才是治理邪教的根本之策。
作者简介:戴继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副教授
本文责编:秋实
(《科学与无神论》2014年5月)